企业员工激励的7大误区
激励涉及了一个组织的各个方面,值得从各个角度进行深入的研究。 目前国内对激励的讨论大多集中在对经营者的激励上。对经营者的激励固然很重要,但远远不能解决组织的全部问题。莱宾斯坦(H.Leibenstein)等提出的X效率理论认为,组织内部的效率决定于全体员工的努力水平。只要创造一个能使员工感到是在为他们自己工作的环境,并使他们感到他们在工作中是与他人平等的合作者,就能提高员工的努力水平,进而提高组织的效率。如何实现“组织和个人利益的一致”是摆在每个管理者面前的课题。
误区一:激励就是奖励
目前国内很多企业简单地认为激励就是奖励,因此在设计激励机制时,往往只片面地考虑正面的奖励措施,而轻视或不考虑约束和惩罚措施。 有些虽然也制定了一些约束和惩罚措施,但碍于各种原因,没有坚决地执行而流于形式,结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。
从字面上看,激励有激发、鼓励、诱导、驱使之意。而在管理科学中,激励不等于奖励。仅仅将激励狭义地从字面理解为正的鼓励,只强调利益引导一个方面是不准确的,用于指导实践则是有害的。管理激励,从完整意义上说,应包括激发和约束两层含义。奖励和惩罚是两种最基本的激励措施,是对立统一的。
企业的一项奖励措施可能会引发员工的各种行为方式,但其中的部分行为并不是企业所希望的。因此必须辅以约束措施和惩罚措施,将员工行为引导到特定的方向上。对希望出现的行为,公司用奖励进行强化;对不希望出现的行为,要利用处罚措施进行约束。
误区二、同样的激励可以适用于任何人
许多企业在实施激励措施时,并没有对员工的需求进行认真的分析,“一刀切”地对所有人采用同样的激励手段,结果适得其反。某科研单位将全体员工简单地“一视同仁”,对科技人员和工人采用同样的激励手段:奖金加表扬。科研人员得不到实质的尊重和地位,积极性受到打击。有一位热心钻研的科研人员,经过两年的辛勤劳动,取得了一项科技成果,也受到了领导的表扬和物质奖励,但是对于这项成果的市场推广,领导并不放在心上。这位科研人员不久就离开了该单位。因为他需要的并不只是奖金和表扬,他追求的是事业的成就感。这个案例说明,对于不同的个体应当具体分析,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。
误以为公司给的就是员工想要的。不同员工能被激励的方式不同,例如年轻工作者比较重视拥有自主权及创新的工作环境,中年工作者比较重视工作与私生活的平衡及事业发展的机会,老年工作者则比较重视工作的稳定性及分享公司的利润。公司不要以相同的方式激励所有的员工,在拟定激励计划前,先花时间了解员工间的不同。
在管理实践中,如何对企业中个人实施有效的激励,首先是以对人的认识为基础的。从一般意义上说,凡是能够促进人们工作或调动人们工作积极性的因素,都可称为激励因素。通过对不同类型人的分析,找到他们的激励因素,有针对性地进行激励,激励措施最有效。同时要注意控制激励的成本,必须分析激励的支出收益比,追求最大限度的利益。
从对管理思想发展的回顾中可以看出,激励思想和措施经历了下列变化:
从着重外部控制(恐吓与惩罚为主)转向从内部引导(满足雇员内在需要);
从使用硬性措施(严格控制)转向软性管理(培养让员工自觉自发的环境);
从依赖相互独立的激励措施转向整体配合的激励策略;
从只注重短期激励效果发展到短期效果与长期效果并重;
从他励思维方式(由管理者激励下属)转向自励思维方式;
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,人类自身的发展激励因素也在不断地变化。在不同的组织结构中,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,甚至在每个人的不同发展阶段,激励因素也会有所不同,对激励因素的分析,将有助于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。
采取两种甚至几种截然不同的激励措施是有其道理的。从低层次的个人需求来讲,采用物质激励会更有效。从公司利益考虑,从事简单劳动的打工妹,创造的价值较低,人力市场供应充足,对于她们采用物质激励是适用的和经济的。相反,高层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,来自于内在精神方面对成就的需要更多些,而且他们是企业价值的重要创造者,公司希望将他们留住。因此公司除尽量提供优厚的物质待遇外,还注重精神激励(如优秀员工奖)和工作激励(如晋升、授予更重要的工作),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,提供有挑战性的工作来满足这些人的需要。
误区三:只要建立起激励制度就能达到激励效果
一些企业发现,在建立起激励制度后,员工不但没有受到激励,努力水平反而下降了。某公司推出“年终奖”的计划,本意是希望调动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,但是却因为没有辅以系统科学的评估标准,最终导致实施过程中的“平均主义”,打击了贡献大的员工的积极性。奖金本来是激励因素,可在实现过程中出现了偏差,使组织成员产生不满意感,以致变成去激励因素,抑制和消减员工的努力水平。
一套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是孤立的,应当与企业的一系列相关体制相配合才能发挥作用。其中,评估体系是激励的基础。有了准确的评估才能有针对地进行激励,才能更有效。在激励实施的过程中,一定要注意公平原则,让每个人都感到自己受到了公平对待,必须反对平均主义、“一刀切”,否则激励会产生负面效应。
激励机制是与公司的其他制度相配合而存在的。激励与职务设计相对应,并建立在一套评估标准的基础上。这套标准是从公司成立并在不断发展中完善形成的,对每个岗位的职责、义务、奖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,特别是对于责任的划分和界定进行了细致的说明。这套标准实际上是首先由雇员自己提出的,然后公司再根据全局目标进行调整并与雇员沟通后才确定下来的,基本上得到了雇员的认可。为了保证合理,这套标准又是开放的,雇员可以对此标准提出改进意见,每年公司都会组织员工对这套标准进行一次评价,根据具体的环境变化,对这套标准进行不断完善,使标准尽可能合理。针对某些具体的特殊情况,不能生搬标准的,公司会组织相关人员来评判。公司每年依据这套标准对雇员进行评估,评估是公开进行的,评估结果公布并接受监督,同时严格与奖惩、升迁、培训等制度挂钩。激励的公平合理对于员工也构成一个强有力的激励因素。
误区之四:薪资是所有问题的答案
丰厚的薪资当然重要,但是许多其他的事物同样是激励员工的要素,例如奖赏公平、工作具有发展性等。
误区之五:认为忠诚度、满意度等同于承诺
有些员工只是为了享受年资越高所带来的越好福利,或者因为离开公司所要付出的代价太高等,因此决定留在公司直到退休为止。从员工的离职率来看,这种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高,但是不见得对工作尽心尽力,而且通常比较不具有创意,比较容易拒绝改变。要掌握员工对公司承诺的程度,除了员工留职率,公司还必须测量员工的生产力、创意,以及态度。
有些公司认为,当员工抱怨时,公司解决他们的问题,便能提高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,进而提升他们对公司的承诺。结果公司一下子换掉走廊上老旧的饮料自动贩卖机,一下子更新办公室的座椅。做过头时,员工可能牵着公司走,逐渐把办公室变成舒适的工作场所,却不一定是具有生产力的工作地点。公司应该与员工间的意见领袖,共同讨论整体的策略,把宝贵的资源运用在解决系统性的问题上,而且员工也必须负起尽力配合的责任。
误区之六:时机不佳时便收手
激励员工对公司的承诺,是公司策略级的重要议题,不要只因为预算不足,就轻易把公司当初想达成目标的手段通通砍掉。
误区之七:参与度低
如果公司激励员工承诺的方式,不影响公司原本做决定或分享资讯的方式;或者只有少部份的人积极投入,其他人都只等着事情改变;或者不需要评估分析成果;或者公司的主管或员工,都不需要有任何牺牲,那么公司的激励方式,很可能只是在做表面功夫。